Jonathan Z.(高三失踪版)

哥谭生存秘籍【三】[小职员的大都会旅游日常]

真的不会写打斗场面,大家凑合看吧有点OOC?



是锁链,有着冷灰色的光泽,缠绕着我的双手,冰冷的

我试着动了动胳膊,小臂却传来钻心的疼感,我明白了,我被钉在了刑架上。我的感觉渐渐回来了,刚被人泼了一桶冷水,被水打湿的头发有几缕黏在脸上,有些水珠还未来得及顺着头发滴下就被寒冷的天气冻成冰滴挂在发稍,面前是烧红的烙铁,极端的酷寒和我身上单薄的衣衫形成了对比,寒冷加上身上被严刑拷打而留下的伤,痛感直达骨头深处

“McDonald,还不肯说吗?”

我惊恐地抬头,对上那一双眼睛

我挣扎了一下,醒了过来

只是一个梦,我安慰自己

剩下旅店洁白的床单被冷汗浸湿,我站起来,去了厕所,面对镜子,我一遍遍告诉自己,那双眼睛的主人在我逃跑后就被暗杀了

今天是我到大都会的第二天

“下面播报一条紧急新闻,被关在哥谭市阿卡姆精神病院的精神病罪犯小丑于今日凌晨2点越狱,目前下落不明,哥谭市市警局局长戈登表示,小丑很可能前往大都会,请各位大都会市民做好防范”

好了,我佛了,出门旅游都能碰上这事,我真是运气好到爆炸

其实我很喜欢大都会,明亮的阳光的城市,没有阴暗的小道,没有持枪的歹徒,就连这里的超级英雄也是那么的阳光

超人,大都会的象征,超级阳光的超级英雄

和哥谭黑暗的正义骑士蝙蝠侠炒鸡配有木有,简直就是配一脸啊

今天也是磕CP的Jonathan·我不要你觉得我要我觉得,我觉得超蝠很配·McDonald

大都会是很好,很适合平平凡凡的人平平安安的过一辈子,可就是因为它太过遵纪守法才不适合像我这样灰色地带游走的人,也许等一切尘埃落定,我会在这里度过余生

我走出旅店随便找了一个饭店,翻开了今天的报纸:布鲁斯·韦恩到大都会和莱克斯·卢瑟讨论合作事宜

我和一个朋友白天的大都会逛了一圈之后晚上我独自一个人超近道回旅店

“要是这个时候碰上小丑,那就。。。”我正这么想着,又拐进了一条小巷,迎面就看到了小丑

立flag死的快,说的就是我

“哈,这不是Jonathan吗,几日没见你送饭,原来是跑到这儿来了,哈哈哈”

ok,不怕碰到熟人,就怕熟人和你打招呼

我只得尴尬地回道“好巧。。。”

我又不是傻子,在哥谭待这么多年,我也知道接下来的桥段就是要绑架人质,不幸成为了人质的候选人

我扫了一眼,对面大概有八九个人,装备还算不错,枪口都对着我,要是硬干,我肯定打不过他们,还会受伤,也不能拖延时间,因为他们看上去就没有聊下去的意思

我退后了几步,站在了巷子口,手在大衣兜里,把手枪上膛握在手里

那时候飞来了一个蝙蝠镖,速度很快,打掉了一个人的手枪

他们开始动了,试图抓住我这个可怜的人质来和蝙蝠侠对峙

我开了几枪,并不意外的发现我的枪法并没有因为几年没练而变的差劲,几发子弹都完美的射中了它的目标,几个人捂着手腕,而他们的枪,落在地上

「“在战斗中失去枪可是大忌,Jonathan”」

如果

我所料一道黑影掠过地上又多了几个晕倒的人,我配合的放了几枪,帮蝙蝠侠缴了他们的械

虽然有横七竖八的人晕倒在地上,但是,小丑跑了

蝙蝠侠看了我一眼,也消失在了黑夜中

完了完了完了,我会开枪的事实暴露在蝙蝠侠面前了,他肯定是认识我的,毕竟我上回还帮了他一次,这要怎么解释啊,哥谭人都会开枪?不行啊,哪有几个像我大的这么准的呀。。。

所以,我失眠了。



原来真的想把这篇文写成一个无脑的磕cp的文的,可后来突然想把这篇文写的高端大气上档次一点,再加上哥谭市人才辈出,所以我要给咱们的男主(我)加一点特殊身份,就是▓▓▓▓▓▓的身份,所以这一篇算是给后来的剧情发展埋下了伏笔吧,不管怎么样,我应该是不会鸽掉的吧,嘻嘻  

(◍•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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